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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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工程
土壤污染评估与修复
应急预案
内容:本地块用地性质原为工业用地;现拟规划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性质发生改变。根据土地开发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受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调查单位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0月。根据调查情况表明,地块1992年之前为农田,于1992年成立江苏德发树脂有限公司,1994年3月建成,主要从事年产6000吨聚氨酯树脂、200吨架桥剂、100吨促进剂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关闭。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表明,地块内疑似污染区域为江苏德发树脂有限公司的生产区及储存区等。地块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pH、丁酮、甲苯、乙酸乙酯、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石油烃(C10-C40)、己二酸、乙二醇、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二乙二醇、甲苯-2,4-二异氰酸酯、1,4-丁二醇、钛酸四丁酯、三甲苯丙烷、聚氨酯树脂、聚酯多元醇、异氰酸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丙烯腈、聚丙烯酰胺、聚醚多元醇、丙烯酸树脂。周边潜在污染源为盐城德宝建材有限公司与盐城德鸿树脂有限公司,潜在特征污染物为丙烯腈、甲基丙烯酸甲酯。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时间为2021年10月,根据实际情况在调查区域内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含2个对照点),采样深度为6.0m,共采集土壤样品79个,通过PID和XRF快速检测,结合现场人员的经验判断,筛选出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分析,共计送检了46个土壤样品。本次调查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必测指标(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pH以及地块特征污染物丁酮、N,N-二甲基甲酰胺、甲醇、乙酸乙酯、石油烃(C10-C40)、甲基丙烯酸甲酯及丙烯腈。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口,井深均为6.0m,每个点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全部送检。地下水检测项目在与土壤监测指标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污染物的迁移途径及特性、地下水流向等因素,加测了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土壤样品检出的污染物为铜、铅、镍、镉、汞、砷、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及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根据与对照点数据对比分析表明,地块内土壤及对照区域土壤均为轻度碱化,其余指标均未有较大差距且低于对应标准。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有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和石油烃(C10~C40)。其中,地下水一般化学指标中耗氧量、氨氮、挥发性酚类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毒理学指标中石油烃(C10-C40)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相应标准;根据与对照点数据对比分析表明,检出的物质种类具有相似性。
原江苏德发树脂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地下水检测因子耗氧量、氨氮、挥发性酚、石油烃(C10~C40)超过报告所选用的筛选指标准。综合以上各阶段调查分析,并且根据采样分析结果和不确定性分析确认,本地块地下水超标,应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