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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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工程
土壤污染评估与修复
应急预案
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占地面积46662m2,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地块2010年之前以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水稻)为主,之后为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用地(2010年-至今)。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等 要求,确定纳入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应根据指南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记录并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编制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被纳入2022年大丰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此,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进行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的污染识别、监测点位的布设、各方位污染物分析测试项目的选取。根据实际情况在调查区域内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6个地下水采样点。对所有样品检测pH、VOCs27项(甲苯)、SVOCs11项、重金属(镉、汞、砷、铅、铜、镍、六价铬)、甲醇、DMF、异丙基苯和石油烃(C10-C40)项目,全部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的45项必测项目。
通过对样品检测数据的比较与分析得到如下结论:地块内土壤检出重金属6项(铅、镉、铜、镍、汞、砷)、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VOCs)8项(苯、三氯乙烯、甲苯、四氯乙烯、氯苯、异丙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监测结果一般化学指标氨氮、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色度、臭和味超过地下水Ⅳ类水标准,其余指标均低于GB14848/T-2017规定的Ⅳ类标准限值;毒理学指标均低于GB14848/T-2017规定的Ⅳ类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