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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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工程
土壤污染评估与修复
应急预案
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15t/d危废焚烧装置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开展了 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15t/d危废焚烧装置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二)环境质量现状
⑴大气环境
根据《大丰区2018年环境质量公报》显示,除PM10、PM2.5、臭氧、二氧化氮以外,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超标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大丰区的城镇改造和楼房建筑施工的二次扬尘,对大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随着大丰区的私家车等机动车辆急剧增加,其排放的尾气对大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大气环境中PM10和PM2.5略有超标,但相关部门已采取“淘汰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替代燃煤”、“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车辆运输、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专项整治,逐步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等措施,全面治理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现象。
补充监测大气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说明大气质量较好,有一定环境容量。
⑵声环境
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
⑶地下水环境
项目周边地下水中亚硝酸盐氮、汞、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类要求,硝酸盐氮、氰化物、铜、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I类要求,pH、砷、氟化物、镉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II类要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铅、铁、锰、总大肠菌群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V类要求,钠离子、氯离子、硫酸根离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V类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特征因子均为未检出,场地包气带污染程度较轻。
⑷土壤环境
从评价区域内的土壤监测资料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内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说明该区域内的土壤质量较好,未受污染。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正常工况下,SO2、NO2、CO、PM10、氯化氢、氨、VOCs和二噁英类小时、日均和年均值在各敏感点及网格点浓度 贡献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和二噁英类标准。本项目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 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 浓度占标率≤30%。
SO2、NO2、CO、氯化氢、氨、VOCs和二噁英类与现状值叠加后,其小时浓度贡献值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他标准要求;PM10与现状值叠加后,其小时浓度贡献值大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他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PM10背景浓度不达标,经计算k<-20%,故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经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以危废暂存库、焚烧车间、污水处理站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储罐区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兄弟公司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情况,本项目建成后仍以厂界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排入王港河闸。
正常情况下,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污集中处理。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废水不能满足接管要求而排入污水管网,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会造成一定的负荷冲击。因此,公司设置事故池,对废水处理各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时接纳事故污水,待废水处理装置恢复处理能力后,再逐步分批将事故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污水管网,杜绝废水超标外排的事件发生。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高噪声源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本项目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急冷+干式脱酸(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湿式脱酸(二级)”处理达标后由35米5#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暂存库、MVR蒸发废气及污水处理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RTO焚烧光解”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米1#排气筒高空排放。
卸料大厅、料坑废气引入焚烧系统进行焚烧。
废水:本项目高盐废水经“MVR蒸发处理”后汇合其它废水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处理污泥、废布袋、渗滤液、原料包装袋、废机油、废手套、废纱布等、化验室废物、废反渗透膜等危废均送厂内回转窑装置安全焚烧处置;焚烧炉渣、布袋除尘飞灰、废水蒸发残渣、废阻燃材料等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废SCR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后 处理,固废外排量均为零。
噪声:通过设备选型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隔声罩、减震垫,种植绿化等降噪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重新报批后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选址符合区域发展、环保等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声、土壤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针对大气环境目前暂未稳定达标的情况,当地政府已制定相关达标规划,根据规划,空气环境可如期达标。项目所采用废气、废水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废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风险可防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篇章等材料,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的支持。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
综上可见,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作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则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后,不会降低外界环境现有环境功能。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上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通过电话、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邢玉坤
联系电话:1396195980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