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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一川镍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超低排放及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03

    扬州一川镍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超低排放及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扬州一川镍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超低排放及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废气治理超低排放及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一川镍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行业类别:N7722大气污染治理;C3150  铁合金冶炼

    建设地点:扬州市李典镇沿江村三号滩

    (二)环境质量现状

    ⑴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均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⑵水环境

    长江江心洲交叉口各断面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水质标准。

    ⑶土壤环境

    本次监测的土壤中各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⑷噪声环境

    拟建所在区域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均能达到3类标准。

    ⑸地下水环境

    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污、设备地面冲洗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电炉渣水淬系统作补充水,不外排。脱硫分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

    矿热电炉烟气与回转窑烟气用烟道将矿热电炉烟气输送到回转式干燥窑工干燥红土矿使用;干燥窑干燥过程使用回转窑、熔炼电炉排放的烟气,并配无烟煤燃烧干燥,混合烟气经过干燥窑后,经沉降室+脱销(SCR)处理后进入干燥窑,共同经旋风除尘+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电炉水淬渣、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污泥等。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加工设备和生产辅助设备。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矿热电炉烟气与回转窑烟气用烟道将矿热电炉烟气输送到回转式干燥窑工干燥红土矿使用;干燥窑干燥过程使用回转窑、熔炼电炉排放的烟气,并配无烟煤燃烧干燥,混合烟气经过干燥窑后,经沉降室+脱销(SCR)处理后进入干燥窑,共同经旋风除尘+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作农肥,均不外排。

    固废: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至生产过程;电炉水淬渣、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外售作为筑路材料;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各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论证,项目符合 相关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事故风险处于可以接受水平。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确保三废排放稳定达标、有效防治事故排放的基础上,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通过电话、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修总

    联系电话:0514-87413658

    邮箱:413509356@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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